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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发布的食品及食品相关法规

各部委11月发布的食品及食品相关法规如下:
 
食药总局
1.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3日
主要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记录全程质量安全信息。各种类型企业应记录信息包括:
(一)生产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产品信息、原辅材料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设备信息、设施信息、人员信息、召回信息、销毁信息、投诉信息;
(二)销售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进货信息、贮存信息、销售信息;
(三)餐饮企业应当记录的基本信息:进货信息、贮存信息;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记录的运输、贮存、交接环节等基本信息。
 
2.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6日
文号:食药总局2016年第175号
主要内容:
《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规定了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等4部分内容,以及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书、产品配方延续注册申请书。
《现场核查要点及判断原则》规定了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申请人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研发能力、样品试制等4方面的要求。具体包括生产车间,生产布局,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资质,过程控制和工艺文件,关键控制点,采购情况,检验设施、仪器、设备及人员,检验情况,实验室状况,研发机构,研发制度,人员要求,研发情况,样品试制设备,检验状况,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试制过程一致性等18个核查项目。明确了现场核查的核查内容、判断标准、核查结论、判断原则。
 
3.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7日
文号:
食药监食监三〔2016〕139号
主要内容:
细则适用于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新产品注册、延续注册、转让技术、变更注册、证书补发等的审评审批工作。
 
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01日
文号:
食药总局2016年第162号公告
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临床试验实施条件、职责要求、受试者权益保障、临床试验方案内容、试样用产品管理、质量保障和风险管理、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内容、其他、附则共十一章五十二条内容。
 
质检总局
1.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解除荷兰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8日
文号:
质检总局2016年第106号公告
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61号、2011年第41号、2011年第72号、2011年第105号、2012年第66号、2013年第171号、2014年第128号对荷兰禽流感的禁令。
 
2.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解除丹麦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8日
文号:
质检总局2016年第107号公告
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中对丹麦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丹麦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卫计委
1.关于食品用香料新品种9-癸烯-2-酮、茶多酚等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钙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7日
文号:质检总局2016年第14号公告
主要内容:
对食品用香料新品种9-癸烯-2-酮、茶多酚等7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食品营养强化剂钙扩大使用范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2.关于N,N,N′,N′-四(2-羟丙基)己二酰胺等4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7日
文号:质检总局2016年第13号公告
主要内容:
对N,N,N′,N′-四(2-羟丙基)己二酰胺等4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3.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文号:质检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
 
农业部
1.关于公开征求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的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7日
文号:农农(农药)[2016]171号
主要内容:
拟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酯等8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吡唑醚菌酯等50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66号公告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3日
主要内容:
《农药常温贮存稳定性试验通则》等83项标准经专家审定通过,批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国家粮食局
1.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日
主要内容: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并经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机关)审核,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2.关于公开征求《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技术规程》粮油标准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5日
主要内容:
《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技术规程》粮油标准经过研究、验证,已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食品580)

编辑:李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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